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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林业局
局长:申文良

淄博市林业局
书记:房亮修

  淄博市林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林业事业的行政管理部门。

  主要职责是:
  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研究拟订我市林业地方法规和配套政策并级织实施,指导林业经济体制改革;
  2、编制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组织指导造林绿化、封山育林、义务植树以及用材林、经济林、防护林、薪炭林、特种用途林的建设与管理;
  3、监督监测全市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,组织实施全市森林资源调查、规划、设计及动态监测;
  4、组织编制、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,确保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;负责国有林场森林抚育间伐的审批和经营加工等林政管理工作;
  5、审核、发放木材经营单位许可证;
  6、负责林地、林权管理和征用、占用国有林地的审报;

  7、检查指导全市森林防火、森林病虫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,协调处理山林权属纠纷,组织查处重大毁林案件,指导全市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;
  8、负责规划管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、生态恢复区;
  9、负责陆生、野生动物、古树名木及其他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,制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、植物名录,查处重大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;
  10、根据有关规定,负责猎枪弹具和狩猎管理;
  11、指导国有林场、苗圃和基层林业站的建设与管理,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指导集体林场的工作;
  12、对全市林业产品的生产、经营、加工及森林旅游、林木种苗、木本药材、木本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,管理非统配木材和松香(含松脂)的经销,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;
  13、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查,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,负责筹集和管理市级林业基金,监督全市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,指导、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;
  14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林业经济调节政策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护、农村能源发展、农业综合开发、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;
  15、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、科技公关和林业科技推广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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